产品名称翻译及商标翻译的基本原则
日期:2020-07-21 发布人:尚语翻译 来源:尚语翻译 阅读量:
第一,产品名称的翻译
产品名称翻译的原则应是:简洁性、倍息性、回译性。产品名称简明扼要,译名理应保持简洁这一特点。产品名称都承载有一定的信息,即都能对其所指代的产品的组成或功效具有直接或间接的说明作用翻译时我们应注意这一特点,使译文同样具有信息性。回译性是指英译的产品名称在形式结构上应与中文相似,这样就能实现信息的双向传递。根据简洁性、信息性和同译性原则并结合目前的翻译实践,我们认为产品名称的翻译应以直译和音译为主。
第二,商标的翻译
商标翻译是对外商品宣传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商品质量、规格和特点的标志。译好商标,不仅要懂点商品学,还要懂点出对象国的“国情语言学”才能创造出一个图形优美、文字规范的理想商标,使其与质地优良的产品相匹配,为国外消费者所喜用乐见。一般来讲,把汉语牌号译成英语,可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大多数商品牌号均宜考虑音译,一则可以保留汉语单音节拼读的简洁性,二则可以给商品本身增添一层异国色彩,从而激发人们的购买力,是我们翻译商标时应倡导的常用技法。特别是意译可能引起误解或反感的商品牌号必须用汉语拼音来音译,白象在英美国家被视为中看不中用的东西,龙在许多国家被视作恶魔与灾难的化身,孔雀在英、德、法等国被视为淫祸之鸟,所以凡是用象、龙、孔雀等作商标的都要音译。
2.音译可能引起误解或反感的汉语牌号,可采用意译,如芳草牌可意译为Fragrant Grass,如果将其音译成Fangcao,就会引起误解或反感,因为在英语中,Fang的词义是蛇的毒牙,而cao的读音在英语中近似chaos (混沌、一团糟),因而Fangcao极易被误解为“毒牙的混沌”。本来,芳草牌是国内市场上一种声誉很高的牙膏牌号,但在外国人看来,由于译名的不当,却成了“混沌的毒牙”(或“毒牙的混沌”),那必然使产品滞销。
3.某些既可音译又可意译的汉语牌号,如果其英语意译会给顾客带来良好印象,则应尽量意译,如天使牌“Angel”,在西方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常见的赞美词,所以还是以意译为好。此外,我国有不少以花鸟、动物和名贵物品命名的出口商标,大多也采用意译,如葵花(Sunflower)、梅花 (Plum Blossom)、百灵(Lark)、海鸥(Sea-gull)、熊猫(Panda)和钻石(Diamond)等。
产品名称翻译除了音译和意译两种方法之外,尚有音意兼译、谐音译意和音意延伸法三种。所谓音意兼译,是指对某些牌号取一部分音译另一部分意译的方法,或先音后意,或先意后音,如长江大桥牌可译成Yangtze Bridge。这类译法适用于以专有名词命名的产品牌号。
音意延伸法是指译者在译音或译意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独特的构思,对译名作有限的延伸处理,便得译名更具特色。如“美而暖”译为Meran,而不是Meiernuan,简洁上口,便于书写和记忆。
总之,产品名称翻译及商标的翻译,一要醒目而简明,构词不可太长;二要顾及不同民族对语言的不同习俗要求,不可顾此失彼。